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​CST會員權利義務說明書

一、會員資格 凡年滿16歲,對技職技能學習有興趣,並認同本會宗旨者,經提出申請及繳納會費後,得成為本會會員。
二、會員權利 

  1. 享有參加本會提供之免費技藝培訓課程。

  2. ​得參與協會舉辦之各項活動、展演與技能交流。

  3. ​享有本會提供之相關職涯輔導與技術諮詢服務。      

三、會員義務 

  1. 準時繳納會費,維持有效會員資格。

  2. 尊重課程講師及其他學員,遵守課堂秩序與協會規定。

  3. 遵守上課規範,按時出席,珍惜學習資源,不得無故曠課。

  4. 不得擅自錄音、錄影、轉授或散布課程教材內容。

  5. 愛護教學設備及場地設施,如有損壞須付賠償責任。

  6. 不得利用協會名義從事任何商業行為或損害本會聲譽之行為。

四、會費說明

  1. 會費為協會營運及課程提供之主要資金來源。

  2. 會費依年度或季度繳納,金額依公告標準為準。

  3. 會費繳納後概不退還,請會員確認後再行繳交。

五、會員資格終止 會員有以下情形者,協會有權取消其會員資格,並不予退費:

  1. 違反協會章程或本說明書所列義務事項。

  2. 散播不實言論,影響協會名譽或課程正常運作。

  3. 經勸導無效,屢次曠課或擾亂課程秩序。

本協會保留隨時修訂本說明書之權利,並將以公告或訊息通知方式告知會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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